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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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于2021年5月7日發布,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職稱廳〔2020〕3號)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核科目及范圍 復核科目:山東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科目。 復核范圍:復核僅限于是否為考生本人答卷,科目答卷得分有無漏判、漏加、錯加以及總分合計有無差錯等方面。對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答題評分寬嚴程度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核范圍之內。 二、申請復核時間及程序 考生如對本人的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正式公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即5月11日前)按以下程序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我院對全市復核申請數據審核匯總后,根據考生申請進行成績復核。市招生考試機構將以電話通知的方式及時將復核結果告知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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