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威海市教學能手與學科帶頭人評選和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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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等精神,進一步規范我市普通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能手與學科帶頭人評選工作,加強對教學能手與學科帶頭人的科學管理,激勵廣大教師努力提升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教育局起草了《威海市教學能手與學科帶頭人評選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如有意見,請于5月17日前反饋市教育局。 聯系電話:5819159; 傳真:5819831; 郵箱:jyjjyrcfwzx@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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