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市春季高考與專升本考生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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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你們好!2021年春季高考與2021年專升本考試將于5月8日至9日舉行。為加強考試管理,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每位考生順利完成考試,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考試須知 (一)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健康承諾書》提前1小時進入考點??忌雸銮绊氈鲃咏邮苌矸蒡炞C和兩次安檢,并進行人臉識別、體溫檢測等,請預留充足的入場時間,以免耽誤考試??荚囬_始后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二)除考試文具、準考證、身份證、《健康承諾書》外,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書包、手機、手表、耳機等)不準帶入考試封閉區,考生應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個人物品,考點不負責保管。 (三)每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嚴禁考生對試卷或答題卡(答卷)等進行拍攝、傳出考場或上網,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卷)或草稿紙帶離考場。 (四)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做到誠信考試??忌鷳凑湛键c統一發出的考試指令完成考試。整個考試過程以考點信號指令為準,考場內的鐘表時間僅供參考。 (五)建議考生提前熟悉和掌握前往考點的路線、開考的時間等??忌梢栽诳荚嚽耙惶欤?月7日)下午五點前到考點附近熟悉環境,了解考試相關要求。為保證考試安全,考生只能在考點指定區域內查看相關信息和宣傳材料,不得進入考點。 二、防疫要求 (一)加強防疫知識學習,積極采取防控措施,做好個人防護,避免人員聚集。建議考前無特殊情況不要離魯,要保持山東省健康通行碼為綠色。 (二)考生需如實填寫《健康承諾書》,于首場考試進入考點時,將《健康承諾書》交考點工作人員,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考點。 (三)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認病例接觸者,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從高風險等級地區回魯的、考前14天從中風險等級地區回魯的,居住社區21天內發生疫情的,考前有發熱(體溫≥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癥狀的考生,務必前往定點醫療機構作核酸檢測??忌雸鰰r主動向考點說明情況,并提供考前7日內核酸檢測合格證明。 (四)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前必須接受體溫測量。體溫≥37.3℃的考生,需進行體溫復測。體溫復測后仍≥37.3℃,經專業評估和綜合研判,能繼續參加考試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五)考試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忌谶M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考試過程中,考生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同時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考點內不得隨意走動。 (六)考生應有序入場和離場,盡量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考試結束后由考點對考試封閉區域進行集中消殺、通風。 三、考風考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薄盀樗藢嵤┣翱罘缸锾峁┳鞅灼鞑幕蛘咂渌麕椭?,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薄盀閷嵤┛荚囎鞅仔袨?,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薄按嫠嘶蛘咦屗舜孀约簠⒓拥谝豢钜幎ǖ目荚嚨?,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苯M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加重對非法出售、提供或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行為的處罰力度;新增對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身份證件等替考行為的處罰措施。加大了對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為的懲處力度。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以代替考試罪定罪處罰。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嚴懲考試作弊行為。 (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明確規定:考生只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無論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與考試相關內容,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避免因不了解考試紀律規定給考試帶來損失,防止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將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四)根據《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參加國家或者本省組織的統一考試作弊信息已納入失信信息范圍。 (五)為確??硷L考紀,維護考試公平,各級招考機構在加強考試安全保密、確??硷L考紀、嚴查考試舞弊等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荚嚲才旁趪医逃荚嚇藴驶紙?,所有考點均配備手機屏蔽儀、無線電檢測設備和金屬探測器、身份識別設備;同時,會同市無線電管理部門、市公安局將對考點內及周邊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嚴厲查處違紀作弊行為。 (六)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一位考生都應恪守的基本準則。希望各位考生,自覺遵守有關考試的各項規定,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在接受祖國挑選的同時也贏得人生的尊嚴。 請廣大考生監督考試工作,如實反映考試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威海市招生考試院投訴值班電話:0631-5810205。 祝廣大考生取得優異成績!
附件1:2021年春季高考知識考試與普通專升本考試考點安排與考試時間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1年5月1日
附件1
2021年春季高考知識考試與普通 專升本考試考點安排與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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